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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机的空域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,无人机低空空域合法身份待明确

来源:东莞异能无人机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18/6/24 15:53:28

空域管理一直通航界关心的问题,已经发布的无人机管理文件也多次提到空域。下面东莞无人机培训机构异能航空小编给您分享一下。电话:400-0011-674   QQ:2153266491
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2016年9月发布的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规定: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仅允许在隔离空域飞行;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为其单独划设隔离空域,明确水平范围、垂直范围和使用时段。可在民航使用空域内临时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划设隔离空域;飞行密集区、人口稠密区、重点地区、繁忙机场周边空域,原则上不划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;隔离空域由空管单位会同运营人划设。

划设隔离空域应综合考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导航监视能力、航空器性能、应急程序等因素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(一)隔离空域边界原则上距其他航空器使用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公里;

(二)隔离空域上下限距其他航空器使用空域垂直距离8400米(含)以下不得小于600米,8400米以上不得小于1200米。

其实总体来说,实际上,现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无人机的空域使用范围、界限,未确定无人机在低空空域的合法身份。东莞无人机培训机构
无人机不同于一般的民用航空器,其使用范围之广、用户人数之大,都对无人机空域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关单位不得不结合现实情况,划设无人机的禁飞区域。
例如,为了防范无人机等升空物体侵入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,减少对机场飞行安全和运行效率的影响,促进电子围栏系统等类似技术的应用,民航局已经公布了173个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保护范围数据。
再比如,交通运输部2018年5月24日发布的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》明确,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、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。各地方也因地制宜的出台了针对包括无人机在内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管理,规范无人机不再“放肆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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